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督查组对我省贯彻实施国办发〔2005〕37号文件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省政府办公厅为此专门下发了明传电报,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将于近期组织全省范围的专项检查。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好上级一系列指示精神,加快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根据市政府要求,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是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体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干部、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建设法制政府,推动政府职能根本性转变,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行政执法的责任意识,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二、切实加强领导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政府对自身权力进行规范和约束的一种制度和机制建设,也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做到领导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落实,并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保障。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协调和指导,搞好服务。监察、人事、编制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三、从实际出发,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1.继续做好执法依据梳理工作 执法依据梳理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本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执法依据的梳理包括执法依据的清理、职权的分解、核准和界定等项工作。根据省法制办要求和我市的工作安排,各级各部门要依照省里下发的梳理样本,做到执法依据上下衔接,全面进行归类和梳理,于2006年8月底前将梳理结果报市政府法制局。然后统一汇总、审查,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确认,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标准和程序 各级各部门通过梳理执法依据,在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过程中,对行政执法主体的职责、权限要进一步审查核定分解。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将目标、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行政执法岗位,真正做到依据清晰、权责明确,便于考核。 3.强化执法责任监督检查 各级政府和政府所属行政执法部门都要在制度建设上强化对行政执法责任的监督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相关的制度和规范。在评议考核的基础上,通过加强培训教育,规范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查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人员,加大执法责任监督的力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 4.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 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强化对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检查督导,落实考核评议工作的各项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调查研究,健全工作机制,及时总结面上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与上级政府相关领导机构的工作联系,搞好对县区和市直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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